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《萧山区2013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应急计划》相关要求,认真落实减排任务,切实发挥减排绩效,11月15日,污水公司积极配合区减排办、环保局等相关部分启动减排应急调控步伐。
11月16日、17日,污水公司监察分队分三路将关于配合落实《计划》的通知送达至相关的61 家企业,并做好相应解释与交流事情,促使企业担负起社会责任,自觉自愿执行调控计划。18日起,污水公司监察分队、社会效劳科、两运管中心等职能科室(部分)相互配合,对限排企业的日排放量以2012年限排企业日均排放量削减40%为基准数进行监督跟踪,并每日将数据上报区相关部分,一旦发明企业日排放量凌驾相应基准数,经区减排办安排,立即配合启动关阀等减排步伐。
据了解,此次减排应急调控步伐执行时间为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止。